一分钟说保险健康告知,应该告知些什么
本文字数:字 阅读时间:约6分钟 本期主题 买保险都要告知哪些问题呢? 告知保险公司问的即可。 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? 等着保险公司要即可。 为什么要告知? 1.2年内保险公司调查到后,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。 我国《保险法》规定,保险公司在2年内发现消费者有故意不如实告知,且足以影响承保结论的情况下,有权利直接解除保险合同,并不退还保费。 2.出险后,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。 通常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只承保初次罹患的疾病,投保前的疾病不实告知也无法获得理赔。 3.不实告知消费者被保险行业列入黑名单 保险公司间对反保险欺诈工作有较为广泛的行业合作,一旦在一家保险公司不实告知投保,可能会列入全保险行业的黑名单。再也无法获得承保机会。 健康告知就是为了保险公司免责的,不如什么也不说等两年不可抗辩。 很多消费者这么想, 但其实这是对健康告知的误读。 询问告知,遵循价值原则 归根结底,投保时需要告知哪些内容? 准确地说应该是法律要求消费者如实告知的内容。 定位到两个关键词,就是询问的、影响承保结论的。 关于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: 健康告知条款无论长短,只有最核心的两部分一定要告知。 其一是保险公司列举的既往病史, 其二是消费者住院病历中的重点内容。 其他的,消费者捡重要的说就好,全面与否对承保结论的影响都不是很巨大。 同时,一定要注意保险公司要求的时间,有的要求两年内,有的要求五年内, 虽然更久远时发生的问题并不需要告知, 但一旦如实告知了,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也会做一个考虑,万一影响了标准体承保的结果,就哭都来不及了。 关于能影响承保结论: 这是一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部分, 为了不给大家徒增烦恼, 我们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情况供大家参考。 拒保: 1.癫痫、智能障碍、脑外伤后遗症; 2.精神类疾病; 3.慢性酒精中毒; 4.严重肝病(肝硬化等) 5.严重高血压(血压超过/mmHg等) 6.糖尿病 7.脑血管病 8.影响肾功能的疾病(几乎除肾盂肾炎外所有肾病) 9.严重血液病(再生障碍性贫血) 10.中度或重度心脏病 11.已接受器官移植者 12.性病者 13.癌症史患者(含原位癌) 延期: 1.高分级乳腺、甲状腺结节 2.心电图严重异常 3.尿蛋白、尿红细胞异常 4.白细胞、粒细胞减少症 5.不明原因的贫血 6.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7.有计划手术的 8.甲亢未经充分治疗的 9.HPV阳性 除外: 1.低分级乳腺结节、甲状腺结节 2.结肠息肉 3.静脉曲张 4.视力异常 5.听力异常 6.股骨头坏死 7.重症肝炎 加费: 1.空腹血糖6.3以上7以下 2.血压轻度升高 3.血脂、甘油三酯、低密度脂蛋白明显异常 4.乙肝小三阳 5.心电图部分异常 6.肝功能明显升高 以上情况,务必如实告知,非以上情况,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士。 既然告知,就告知全 很多消费者在告知时尝试一笔带过来告知一些疾病。这其实是一种不友好的行为。 通常情况下, 消费者告知的简单并不能逃过保险公司核保人员的眼睛, 反而会引起核保人员的注意。 还有一些消费者用中医的诊断结论来告知,隐瞒西医的诊断, 这种情况90%以上的核保人员会要求消费者提供完整病历, 并因为消费者告知时的隐瞒行为从严评价消费者的健康情况。 相对地,越完整的告知对保险公司来说越友善。 比如河北某地区, 任何一名患者去就医, 只要诉及头晕,医院一定会下脑供血不足的诊断。 通常来说,这是拒保疾病。 但有些客户在向保险公司说明了当地情况, 并提供了正常的影像学等检查后, 医院属于误判, 则可以按标准体来承保。 在保险姓保的大环境下,重疾险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产品, 各家公司的核保人员都是在尽量找到可以为消费者承保的理由, 所以既然如实告知,应该更加详细告知,来方便核保人员完整评估风险。 隐瞒,只会让保险公司用最坏的可能来作为评估标准。 健康告知是保险消费者自我保护的一部分,也是保险公司保护消费者的一项工作。有效地告知自身情况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更大的友善。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保险的时候也不用过分担心保险公司拒保,更不用想方设法避重就轻地告知,这样可能会落得比不告知更坏的后果。 版权声明 本文系独家整理编写,版权所有,转载时须遵守以下规定: 1.文章必须全文转载,禁止部分内容转载或摘编。 2.转载需在文章开头醒目标注以下内容:“本文转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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